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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上,阳光透过高窗洒下来,照在被告席上。
却照不亮那几个肮脏的灵魂。
张强因纵火罪共犯、保险诈骗罪、家暴等多项罪名,数罪并罚。
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顾晨因职务侵占、故意伤害、敲诈勒索,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。
张燕因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
至于婆婆赵春花。
因为瘫痪且年事已高,虽然构成了纵火罪,但法院判决监外执行。
不过,她也没什么好下场。
因为无人赡养,我作为“前儿媳”,出于人道主义,把她送进了一家最廉价的公立托老所。
那里的环境极差,护工脾气暴躁。
听说她在那里,因为没钱给红包,天天被护工“特殊照顾”。
饭是馊的,尿布一天才换一次,身上长满了褥疮。
她在满是屎尿味的床上,每天看着天花板,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。
张燕在狱中也不好过。
她那种娇生惯养又嘴贱的性格,在号子里被人欺负得惨不忍睹。
她托人写信求我寄钱,求我送点吃的。
我看都没看,直接把信撕碎,扔进了垃圾桶。
拿到离婚判决书的那天,天气很好。
我买了一束白菊,去了墓地。
妈妈的照片在墓碑上笑得很慈祥。
我把判决书的复印件,在墓前一张张烧掉。
火光跳动,纸灰飞扬。
“妈,害你的人,都遭报应了。”
“你可以安息了。”
风吹过,拂动我的发丝,仿佛妈妈温暖的手抚过我的脸庞。
我终于忍不住,蹲在地上,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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